一、新生入学户口迁移实行本人自愿原则。即:入学时可迁户口到学校或选择不迁户口到校。省外迁来的迁往地址填写: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
二、重庆市内学生落户材料交:居民户口簿(或属集体户口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其余省外新生落户材料交:户口迁移证或者居民户口簿。所有学生落户还须附上落户申请书、录取通知书、能说明与父母关系材料:如户口本或出生证或其他证明等材料要有父母名字,身份证号,关系;盖鲜章等同原件。所有手续都必须是原件。
三、按录取通知书报到时间交到校本部二食堂四楼保卫处户口管理老师处。核查户口手续无误地址准确的学生,由管理老师出具落户注意事项、时间、地点通知单,到时带上旧身份证到渝中区石油路派出所办理落户和新身份证。
四、户口迁移一般集中在报到当年内办理,其余在校读书期间仍需要迁来的,如5+3学生第一年在外省学习,第二年回校仍可以通过保卫处户籍管理老师协助到派出所办理。极个别新生报到时因故错过交办理材料,请到学校(校本部)保卫处户籍办公室(二食堂四楼)交户口材料,手续审核办理参考第二、三条。
五、特别注意:1、如已结婚学生落户时须提供结婚证原件修改信息。2、其他省外户口页、录取通知书落户扫描后要归还本人。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向保卫处咨询,电话:(023)68486215 龚老师
重庆医科大学保卫处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