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工资、福利、医药费等均由定向单位解决,考生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合同,按规定时间将公证后的合同交至我校。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非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必须将个人人事档案在规定时间调入学校。
2024年已拟录取为我校的博士研究生考生,确因与工作单位定向培养需修改就业方式的,请于2024年6月19日前提交一份书面申请书(见附件)、工作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及加盖公章的工作单位在职证明和工作单位定向培养合同(若时间紧,可提供工作单位支持读定向培养研究生证明),逾期不再接受修改申请。申请书务必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扫描件,以“某某考生就业方式修改”命名发至邮箱:yzb01@cqmu.edu.cn。
定向就业单位名称与单位公务章一致。定向就业单位码为单位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6位数字,请自行查询(mca.gov.cn/mzsj/xzqh/2022/202201xzqh.html)。
咨询电话:023-68485540(工作时间8:30~12:00,14:00~17:30)。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