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24-06-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招生计划、学院、专业及导师

1.招生计划:各学院招生计划由学院上报后,由学校统一下达,学院严格按计划招生。

2.招生学院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儿科学院、口腔医学院、第五临床学院、中医药学院、第四临床学院、附属璧山医院、附属妇女儿童医院。

3.各学院具体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及导师招生计划以各学院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二、招生范围

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正在接受培训或已结业者)。

三、招生条件 (以下条件须同时满足)

1.各专业招生条件

1)临床医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临床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获医学学士学位;

2)口腔医学: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口腔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获医学学士学位;

3中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中医学类(含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毕业,获医学学士学位。

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大学六级英语成绩500分以上(含500分);且在CSCD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论著1篇以上。

2.申请专业学位类别应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收专业相对应

3.招生对象为正在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

4.培训基地须为重庆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5.工作单位同意推荐(无工作单位须由规培基地同意报考),硕士生导师及招生学院同意接收。

6.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和学术水平条件:由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发展情况自行制定。英语水平和学术水平条件要求应由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通过。

四、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6年,从报名当年到授予学位不超过6年。

五、报名

1.报名时间:学院官方网站通知。

2.报名流程:

1注册:考生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网址:http://yjszsksxt.cqmu.edu.cn/),选择报名项目为在职研究生报名,点击界面左下方“免费注册”,填完信息后点击“立即注册”。报考批次注意选择确认“反接轨”,切勿选择错误。注册成功,生成的报名号即登录用户名;同时,注册手机号会收到系统发送含有报名号的注册成功短信。请考生牢记报名号。

2材料准备:考生自行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规培人员申请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报名信息表》(附件1)。报考专业及导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改。报名者将以下报名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命名为“反接轨-姓名”

报名信息表;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已结束人员,需提供规培合格证书;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需提供规培录取通知书和住培基地出具的在培证明

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脱产学习推荐表(本校直属附属医院在编职工提供单位同意在职攻读学位的名册)见各学院官网通知

学院的其它报名材料。

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查验考生的所有报名材料原件,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3)填写报名信息:考生用已注册账号登录“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申请信息”处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根据报考院系设置的材料要求上传材料,最后查看“申请信息汇总”,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并提交”注意:报名信息一旦提交无法修改,请考生谨慎操作!!!

六、选拔及录取

学院须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人进行选拔,选拔方式、标准和规范由学院提前公布,按公布的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录取后,由学院统一完善录取人员的导师接收手续,若申请的导师不同意接收者,学院将取消该生的录取资格。

七、学费

学费拟为15000//最终以上级主管部门批文为准,共交三年。学费每学年度开学时缴纳,具体缴费方式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八、其他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管理办法及入学后课程学习及考核、水平考试、学位授予等具体事宜以学校当年公布文件为准。

2.各学院应根据本招生简章和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和公布本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招生导师、招生计划。

3.申请学位人员须保证学习时间,严格遵守我校各项规章制度。若通过伪造、欺骗、隐瞒等手段获取申请学位资格的,无论培养过程进行到何种环节,学校将保留追诉的权利。

4.各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的培养质量。导师应落实立德树人的基本要求,作为培养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的培养质量负责。申请学位人员如出现学术不端、学位论文抽检出现问题等培养质量不过关的情况,学校将对导师采取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措施;将对学院采取学院领导约谈、减少学院来年统招招生计划、取消学院在职招生等处理措施。将对在职申请学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已经授位的进行追诉处理直至撤销学位。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65


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