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医科大学二O二四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招生计划与考核对象
招生计划:学校2024年拟招收4名骨干计划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考核对象:通过资格初审,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见附件)。
二、考核时间安排
时间 |
进程 |
工作内容 |
4月30日 |
资格审查 |
完成考生资格审查,公示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
5月9日8:00-8:30 |
报道分组 |
所有考生于当天8:00-8:30到袁家岗校区图书馆A栋7楼休息区统一完成报道、抽签分组,根据抽签结果到分组的考场完成PPT拷贝。全程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示,严禁喧哗。 |
5月9日9:00 |
现场考核 |
第1考场:袁家岗校区图书馆A栋7楼714会议室,候考区:袁家岗校区图书馆A栋7楼休息区,考核时间上午9:00开始。 第2考场:袁家岗校区图书馆B栋7楼713会议室,侯考区:袁家岗校区图书馆B栋7楼休息区,考核时间上午9:00开始。 |
5月10日 |
公示结果 |
公示考核结果,考生提交拟录取确认书。 |
三、考核形式及内容
(一)考核方式
采取现场考核方式在我校袁家岗校区进行,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二)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水平、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
1.英语水平考核:英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英语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满分为20分。
2.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满分为40分。
3.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研究思维、创新性思维与能力、临床思维与能力、仪表举止、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心理健康等进行考核,满分为40分。考生须用PPT形式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接受专家的提问。
(三)工作安排
1.请考生在考核当天按考核时间安排到达候考区进行抽签,考生所抽纸条上的数字即为本人考场考核顺序号。
2.考核当天,所有考生在指定的候考区等待,工作人员按考核顺序通知1号考生进入考核区进行考核环节,其余考生等待,第1位考生考核完后,工作人员通知2号考生进入考核区,以此类推。请各位考生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受到工作人员邀请后方可进入考核区,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现场工作人员关于考核候场、入场、考核、离场等指令,候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周边逗留。
(四)考场规则及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考场前,须将手机、平板、电子手表等违禁品调整为飞行模式或关机状态并交到统一存放点。考核过程中,学校提前准备若干面试题装入信封内,并标明序号,由考生在考核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套试题,考生用普通话(或英语)作答,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完毕后由技术秘书通知下一位考生进入考场,以此类推。考核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周边逗留。
(五)考核流程
考生根据公布的考核时间、地点按抽签次序受邀进入相应的考核考场,进入考场后应先向考场内的技术秘书提供抽签序号和身份证,技术秘书对考生的考核资格进行再次查验,即“两识别”: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同时向考生强调考核规则及注意事项。资格审查通过后,考生根据考核组长的指令完成抽题、考核问答等环节,考生考核完后立即离开考场,复试完毕。
注意:考核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则视为作弊;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进行录音、录像或录屏。在学校本年度招生考核及调剂录取等工作完全结束前,考生之间严禁交流考核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考核相关信息,严禁新建或加入相关QQ、微信等网络群,对在考核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无论招生考核、录取进行到何种环节,将取消其考核、录取、入学等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录取规则
(一)考核期间存在以下问题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 不符合报考条件;
3. 学术不端、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 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
6. 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院系、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7. 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数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综合考核成绩依次递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考生英语水平考核成绩排序录取; 若英语水平成绩相同,则按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排序录取。
(三)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填写后在各学科(专业)拟录取名单公布24小时内发送至指定邮箱yzb01@cqmu.edu.cn,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报考号+姓名”。拟录取确认表的填写和提交非常重要,若拟录取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将视作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未被报考导师确认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专业(方向)内调整导师。若考生不服从对其导师的调整,则视为自动放弃该专业的拟录取。
(五)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考核成绩依次递补。
(六)拟录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考核缴费
(一)缴费对象
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
(二)缴费方式
详见《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4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费的通知》。
六、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其他
(一)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医科大学二O二三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执行。
(二)考生无论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与考核相关的信息,均视为作弊,考核成绩计零分。
(三)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按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就业类型(即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确保考核后能顺利录取,考生可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
2.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档案须包含所有时期的完整个人材料(党员须含党员档案材料,并与人事档案共同邮寄)。调档事宜将在学校官网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定向合同、公证书或调取考生档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学校有权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取消其入学资格、注销学籍。
八、监督和复议
我校纪委对考核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如对我校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校纪委、研究生院进行申诉。
中共重庆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3-68486606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博士研究生考生申请材料公示表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