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调剂工作公告(二)

发布时间:2023-05-19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的要求,学校启动第二轮调剂工作考核办法严格遵照《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方案》执行,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调剂对象和申请时间

1.调剂对象:按规定申请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考核”制,进入考核阶段未被申请专业含第一轮调剂报考专业拟录取的考生

2.申请时间:20235月19下午18:00-2023年5月20日上午9:00

二、调剂专业和研究方向

第二轮调剂专业、研究方向、招生导师及学院信息如下。


院系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方向代码及名称

导师

拟招人数

学位类型

001基础医学院

100101人体解剖及组织胚胎学

08人体解剖学:神经退行性疾病与代谢调控

冉建华

1

学术学位

002第一临床学院

100201内科学

03内分泌代谢疾病:垂体/肾上腺疾病的研究

杨淑敏

1

学术学位

007检验医学院

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

07乳腺肿瘤转移机制

柳满然

1

学术学位

014 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

100208临床检验诊断学

01乙型肝炎临床病毒学与分子病毒学研究

黄爱龙

1

学术学位


调剂基本条件调剂要求及调剂程序详见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调剂工作公告()》

三、注意事项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重新注册报名报考批次注意选择“申请-考核”制第轮调剂切勿选择错误。其余操作步骤详见我校官网发布的《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请考生充分考虑后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能修改。调剂报名时间结束,不再接受报名。

2.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向调剂学院提出调剂申请,每一轮仅能申请一个调剂志愿。考生须在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中重新注册报名,完善报考信息,重新选择报考学院、专业及导师,并按《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的要求重新上传考核材料。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重庆市相关文件执行。学校有权根据上级政策及时对我校招生政策进行调整。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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