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市属高校选派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人发〔2023〕4号)要求,学校即将开展2023年市属高校选派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市属优教”),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学校2023年拟招收8名市属优教专项考生攻读临床医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此专项未完成的计划,将转于普通计划继续使用。招生专业目录如下。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 |
拟招人数 |
学位类型 |
002 |
第一临床学院 |
105101 |
内科学 |
10 |
血液病:多发性骨髓瘤基础及临床研究 |
陈建斌 |
1 |
专业学位 |
002 |
第一临床学院 |
105121 |
肿瘤学 |
01 |
肝脏肿瘤研究 |
吴忠均 |
1 |
专业学位 |
003 |
第二临床学院 |
105101 |
内科学 |
01 |
心血管病:心房颤动机制及上游治疗相关的基础及临床研究 |
殷跃辉 |
1 |
专业学位 |
003 |
第二临床学院 |
105121 |
肿瘤学 |
01 |
肿瘤学:放射性肺损伤防护及肺癌脑转移机制研究 |
杨镇洲 |
1 |
专业学位 |
004 |
儿科学院 |
1002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02 |
干细胞向心肌分化表观遗传修饰及临床应用、干细胞瘤化规避及运用 |
朱静 |
1 |
学术学位 |
007 |
检验医学院 |
1002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09 |
肿瘤发生、发展及微环境机制 |
张彦 |
1 |
学术学位 |
014 |
感染性疾病分子生物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1002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02 |
脂糖代谢紊乱与器官损害 |
阮雄中 |
1 |
学术学位 |
015 |
生命科学研究院 |
100208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11 |
外泌体介导的肿瘤微环境 |
王健宇 |
1 |
学术学位 |
二、招生类型与学习年限
招生类型为全日制定向。学习年限为三至六年。
三、招生对象
与我校对口的“十四五”期间承担重点建设任务的市属选派高校,全职在岗且尚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的中青年骨干专任教师,符合培养高校报考条件。其中,自然科学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人文社科领域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四、报考条件
所有报名市属优教专项计划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年度招生文件和学校《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三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
五、报名程序
学校市属优教专项计划仅接受“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详见学校研招网发布的《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方案》、《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安排》。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2023年5月5日9:00至2023年5月7日17:00登录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ksxt.cqmu.edu.cn/logo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应按学校和申请学院的通知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逾期不再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后,由其申请的学院对其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进入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缴纳综合考核费,具体费用及操作详见《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费的通知》。
六、其他
(一)此专项计划考生的申请阶段资格审查、学术水平评分与综合考核阶段考核成绩均单列,不占学校普通计划名额。
(二)有关学费、学制、奖助等未尽事宜参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支持市属高校选派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渝教人发〔2023〕4号)和《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三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
(三)本通知如有与上级部门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以上级部门新政策为准执行,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将及时予以公告。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