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博士研究生人才培养途径,提升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学校未来10-20年贮备优秀青年后备人才,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新锐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重医大发﹝2020﹞158号,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22年博士研究生“新锐人才”联合培养项目选派工作。
一、工作原则
以“面向学科需要,有利学生成长,服务学校发展”为宗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以培养单位为主体,依靠培养单位、学科及导师多方面力量,按照“个人申请、导师推荐、院系评审、择优选拔、公示上会、按期派出”的程序选派优秀的低年级博士研究生,到一流的院校、专业,师从一流的导师进行联合培养。
二、新锐人才培育计划资助
派出到国内一流大学/研究机构联合培养,奖学金人民币5000元/月。奖学金为培养期内定额包干的人民币奖学金。
三、申请对象
在我校2022级直博生(限统招非定向生)中择优选拔20名。一流学科、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团队优先。获批“新锐人才”联合培养项目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再受理csc项目申报。
四、申请人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2.道德品质高尚,为人诚实勤奋,有学成回渝为学校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没有违法、违规违纪、学术不端记录;
3.有较强团队协作精神,有浓厚科学研究兴趣,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外语水平突出;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
4.派出前需取得我校博士生学籍;
5.身心健康,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0岁。
五、申请与选拔程序
申请与选拔程序等其他事宜,请详见我校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y.cqmu.edu.cn)后续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