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办法》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考核拟录取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5月6日9:00-5月10日12:00 |
网上报名、提交材料。 |
见《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 |
5月14日前 |
各院系公布进入考核的考生名单。 |
见本网站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
5月20日前 |
交费、演练及第一阶段综合考核 |
交费要求见《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1年博士生复试考核费的通知》; 演练、考核见《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生网络考核规范》及各院系具体安排 |
5月25日左右 |
学校公布调剂信息,各院系完成调剂考核 |
见本网站及各院系具体安排 |
二、考核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对象: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选拔的考生。
2.按《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进行操作。
3.请考生按照本网站公布的《2021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一览表》进行报名。请在规定时间内充分考虑后再进行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得修改;报名时间结束,不再接受报名。
4.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一类材料: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 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文件大小100M以内)。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表中“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自述”签名栏及以后的栏目均需手写)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证书、新GRE成绩单
(7)发表论文(SCI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承担科研项目批文、各种奖励的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批文等
(8)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和申请人硕士生导师的推荐推荐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签名处需专家亲笔签名)
(9)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我校在职职工可用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代替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10) 申请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11)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生诚信考核承诺书(附件1,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第二类材料:填写并上传附件2《2021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 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料(7)对应。
第三类材料:往届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档),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应届硕士生勿需上传。
5. 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核。入学后学校将严格审查所有考核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缴纳复试费
1.缴费对象:进入院系公布的考核名单的考生
2.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13]310号)文件精神,我校2021年博士生复试考核费标准为50元/生。请考生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1年博士生复试考核费的通知》规定的流程交费,请勿向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转账,谨防上当受骗。
(三)演练及考核
请考生按照《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生网络考核规范》(附件3)和院系要求尽早了解网络考核平台使用流程,准备考核场所和设备。考核具体安排见院系通知。
(四)确认拟录取
未被报考导师确认的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专业(方向)内调整导师,考生若不服从院系对其导师的调整,则视为自动放弃该专业的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本网站“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表》,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发送到院系指定邮箱。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调剂
进入综合考核但未被报考专业(方向)拟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第一阶段结束后仍有招生计划的专业参加考核。具体要求见本网站后续通知。
三、其他
(一)考生无论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与考核相关的信息,均视为作弊,考核成绩计零分。
(二)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按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就业类型(即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确保考核后能顺利录取,考生可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
2.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档案须包含所有时期的完整个人材料(党员须含党员档案材料,并与人事档案共同邮寄)。调档事宜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提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定向合同或调取考生档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学校有权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取消其入学资格、注销学籍。
(四)关于在校生考核场地和设备问题,请考生向所在学校或学院寻求帮助。
(五)硕博连读生(含学博、专博)须在2021年5月14-20日完成网上报名工作,具体操作见《重庆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21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