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及安全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0-07-3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新生入学户口迁移实行本人自愿原则。即:入学时可迁或不迁户口。省外迁来的迁往地址填写:重庆市渝中区医学院路1号(或重庆医科大学)。重庆市内的不需要填写。

二、需要迁移户口的学生应持计算机打印的户口迁移证办理。迁移证上的印章必须清楚。若项目不相符或内容错误而涂改的,应由迁出当地公安机关核对后(迁移证不得自行涂改),加盖户口专用章,否则不予入户。

三、在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编号”栏上,必须有身份证编号。无身份证编号者,必须由当地派出所编上身份证号,并填写在迁移证上,否则不能入户。

四、新生入学报到时,在报到处户口办理窗口位置统一进行收取(重庆市内的新生交户口页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省外的新生交户口迁移证)

五、新生户口迁移仅限新生报到当年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后果自负。详细办理流程附后。

六、极个别新生报到时因故错过交证,过后要立即到学校(校本部)保卫处户籍办公室(东教学楼一楼)登记交办户口材料。

安全方面:以往新生报到期间,曾发生过钱财被骗的事件。故强调,新生报到交的任何费用,均在学校设置的报到处统一收取。不要去听信任何私人帮忙代缴费或陌生人以任何一方借口收钱等行为。

以上事项如有疑虑,请向保卫处咨询。电话:(023)68485695 、68485199    

重庆医科大学保卫处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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