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新生学费缓交绿色通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0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重庆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新生学费缓交绿色通道的通知


为帮助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重庆医科大学关于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重医大【2014348号)文件精神,学校设置研究生学费缓交“绿色通道”。为便利研究生办理“绿色通道”,特将办理程序说明如下。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在校研究生中因家庭经济困难暂时无法缴纳学费的研究生;

资助标准:研究生通过“绿色通道”缓交学费部分一般不超过应交全部学费的80%

办理流程

步骤1:申请者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已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同时出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或《借款合同》、《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到新生报到现场审核办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须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单位有效盖章)

备注:

1.现场只收取《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回执,《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审核后自行留存。

2.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办理时间,待新生入学后,学校资助中心统一通知。

步骤2研究生院进行费用缓交资格审核并签署意见;

审核完成后,研究生院收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请新生提前在受理证明上写清楚姓名、学号、有效联系方式);七年制本硕连读学生(5+3转段进入研究生培养阶段新生)审核完材料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按学生处要求交至各个学办,研究生院不再收取。

步骤3获得批准后,学生持《“绿色通道”审批证明》到报到登记处(流程一处)进行下一流程报道。(学生需缴纳除生源地贷款所批费用和绿色通道核准以外所有费用,并持财务处出具缴费证明方可进行报到。)

特别说明:学费缓交“绿色通道”只对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酌情进行暂时性学费缓交,确保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缓交学费部分原则上应在开学后一个月内交清,未交清者须申请助学贷款,否则不予注册。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7830

附件1: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2:研究生绿色通道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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