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申请-审核” 制试点项目补录通知
各位考生:
为加强高层次医学人才培养,推动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深化医教协同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市教委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2018年拟补录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3名。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计划
院系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名额 |
第一 临床学院 | 内科学 | 心血管病 | 2 |
呼吸系病 | 1 |
外科学 | 普通外科 | 2 |
神经外科 | 1 |
眼科学 |
| 1 |
妇产科学 |
| 1 |
第二 临床学院 | 内科学 | 心血管病 | 1 |
呼吸系病 | 1 |
外科学 | 普通外科(肝胆外科) | 1 |
眼科学 |
| 1 |
儿科学院 学院 | 儿科学 | 儿内科学 | 1 |
二、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年制本科毕业,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含各方向),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二)参加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英语成绩≥53分,总成绩≥195分。
(三)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四)已被我校拟录取为2018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得申请。
注:以上四条须同时满足,原则上申请专业与硕士专业相同。
三、工作安排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2018年5月16日上午 | 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儿科学院 | 院系报到 |
2018年5月16-17日 | 见院系通知 | 全面审核 |
2018年5月18日 |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办理相关手续(仅限拟录取人员),缴纳200元/人的申请审核费 |
2018年5月18日上午 | 附属康复医院大公馆分院 | 体检 (仅限拟录取人员) |
四、审核程序
(一)院系报到
申请人持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有)原件及《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 制试点项目补录申请表》(附件)到院系报到。时间和地点以各院系公布的具体为准,逾期不再接受。
(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审核总成绩由笔试、面试、临床技能测试三部分组成。各院系按照二级学科(内外科按照三级学科)将申请人的审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补录计划进行拟录取。审核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笔试部分(40分):包含英语读写能力,专业素质能力测试,由院系统一组织。
2.面试部分(30分):对考生综合素质全面测试。强调英语听说能力;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的理解情况;考察考生诚信记录、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外学习、工作表现情况。
3.临床技能测试(30分):由院系统一组织。
(三)办理拟录取手续
拟录取考生按《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要求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手续。
五、其他
(一)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审核” 制试点项目补录考生不占导师招生总指标。
(二)应届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docx
研究生院 201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