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儿科学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
招生简章及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为加强临床医学高层次领军人才培养,加快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教育发展,经学校申请,教育部决定增加我校2018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0名,仅限儿科学招生。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儿科学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简章及复试安排通知如下。
一、新增招生计划安排
院系 | 专业 | 专业方向 | 名额 |
儿科学院 | 儿科学 | 儿内科学 | 8 |
儿科学 | 儿外科学 | 2 |
二、申请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年制本科毕业,学习专业为临床医学(含各方向),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医学学士学位证书;
(二)参加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英语成绩≥53分,总成绩≥195分。
(三)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四)已被我校拟录取为2018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得申请。
以上四条须同时满足。
三、工作安排
时间 | 地点 | 内容 |
2018年5月16日上午 | 儿科学院 | 院系报到 |
2018年5月16-17日 | 见院系通知 | 院系审核 |
2018年5月18日 |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 办理相关手续(仅限拟录取人员),缴纳200元/人的申请审核费 |
2018年5月18日上午 | 附属康复医院大公馆分院 | 体检(仅限拟录取人员) |
四、复试程序
(一)院系报到
申请人持身份证、《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若有)原件及《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儿科学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申请表》(见附件)到儿科学院报到。时间和地点以院系具体公布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二)院系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审核总成绩由笔试、面试、临床技能测试三部分组成。审核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笔试(40分):包含英语读写能力,专业素质能力测试,由儿科学院统一组织。
2.面试(30分):对考生综合素质全面测试。强调英语听说能力;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专业基础以及对专业前沿知识的理解情况;考察考生诚信记录、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外学习、工作表现情况。
3.临床技能测试(30分):由儿科学院统一组织。
(三)办理拟录取手续
儿科学院按照申请专业方向将考生审核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生计划进行拟录取。原则上持有与申请专业相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优先;申请专业与硕士学位专业相同者优先。
拟录取考生按《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安排及注意事项》要求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拟录取手续。
五、其他
(一)儿科学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不占导师招生总指标。
(二)应届毕业生须在博士生入学前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儿科学新增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计划申请表。
附件.docx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8.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