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05-2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重 庆 医 科 大 学

2018年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

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

我校在职申请博士学位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含以下二级学科:

105101内科学、105102儿科学、105103老年医学、105104神经病学、105105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7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5109外科学、105110妇产科学、105111眼科学、105112耳鼻咽喉科学、105113肿瘤学、10511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105116麻醉学、105117急诊医学。

二、招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所在单位予以推荐,无学术不端行为;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获医学学士学位;

3.获医学硕士学位后,在相应学科从事临床工作三年及以上;

4.已获西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5.申请人须为重庆医科大学及其附属医院(含非直管附属医院)在职职工(以医院提供的名单为准);

6.申请人不得同时向我校和其他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为3-6年,从入学到授予学位不超过6年。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系统将于528日至529日开放,网上报名网址及注意事项详见《关于开放我校在职申请学位人员网上报名系统的通知》(通知将于528日在本网站公布)。考生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交报考导师签字同意,报考导师所在院系研究生管理处审核盖章。报考专业及导师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现场报名:报名者本人携带报名所需材料于64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到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图书馆一楼综合办事大厅现场报名。

五、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打印,须填写完整);

2.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 填写完整并盖有相应部门公章(鲜章)的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5. 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6.硕士学位证书;

7西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8.学费发票。

以上证件均须审验原件,并将材料123的原件和材料45678的复印件按上述顺序整理成册交工作人员存档。

六、学费及缴费方式

学费15000//年。

报名者在现场报名时先审核资格,然后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工作人员编制的学号到学校财务处缴纳第一年学费(可持有银联标记的银行卡直接刷卡缴费,不收手续费)。

七、培养、授位

课程学习结束后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养计划、学位论文答辩后,符合授位条件者,可获得博士学位。培养、授位具体要求以学校当年公布文件为准。

八、其他

1. 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不得再转为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为做好本次报名工作,托管医院须通知相关非直管附属医院人事部门,在报名工作开始前向托管医院提交2018年允许报名的人员名单(名单须加盖公章、负责人签字),各托管医院须于52517点前将名单统一交至研究生院。学校将按此名单审核报名材料。

3.招生导师以我校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保留本《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

4.联系电话:02368485540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在职医师申请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人员思想政治情况表

 附件.doc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8.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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