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9-03-2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重庆医科大学

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 复试时间安排:

重要提醒: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一)第一志愿复试

复试对象:仅限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第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已在本网站发布。

时间

地点

内容

325-28

 

微信缴纳复试费

328

13001730

各培养单位指定地点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3272829

07301300

袁家岗校区中门(卫生科旁)

327日:重庆医科大学应届毕业生  

328日:考生编号后四位 0001-3436 

329日:考生编号后四位 3440-6134 

具体要求见附件1

329-43

见各培养单位通知

笔试、面试、临床技能考核

44日前

各培养单位指定地点

考生向培养单位提交复试反馈单、领取调档函、办理离校登记。

(二)调剂复试

复试对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并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含校内考生和校外考生)。

时间

地点

内容

48日至4月中下旬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陆续公布各培养单位、各专业调剂信息及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49日至4月中下旬

8:00-12:00

附属康复医院大公馆分院

体检(空腹饿血),放射检查可延长至1630

49日至4月中下旬

各培养单位指定地点

调剂复试

4月中下旬

各培养单位指定地点

考生向培养单位提交复试反馈单、领取调档函、办理离校登记。

二、复试相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一)缴纳复试费

1.收费标准:

第一志愿报考临床类(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中医)专业学位且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150.00/人;

其他考生:100.00/人。

2.缴纳方式:见附件2

(二)复试报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3.往届本科毕业生: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新生入学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我校应届本科生可在教务终端自主打印);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3)。

6.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在线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在线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中心现场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

复试报到时,以上证件均须审验原件,并将材料23的复印件和材料1456的原件按材料1-6顺序整理成册,复试报到时由相关培养单位工作人员收取并存档。若材料不全将不能参加复试;若提供虚假材料,无论何时何因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考生入学资格;已经入学的,取消其学籍。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部分专业的复试组织

1.第一志愿复试阶段

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08)的考生统一由检验医学院组织笔试;

报考药学(10071055)的考生统一由药学院组织笔试;

报考应用心理(045400)的考生统一由附属大学城医院组织笔试;

报考生物学(0710)、基础医学(1001)的考生统一由基础医学院组织笔试;

报考口腔医学(10031052)的考生统一由口腔医学院组织笔试;

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04)、公共管理(1204)、公共卫生(1053)的考生统一由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组织笔试。

请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关注相关培养单位官网公布的信息。

2.报考附属永川中医院的考生到学校中医药学院报到,由中医药学院和附属永川中医院联合复试。

报考医学数据研究院的考生考生到学校医学信息学院报到,由医学信息学院。

(四)调剂

凡进行调剂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我校调剂程序办理。基本原则见我校《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具体调剂名额、标准、要求等将于第一志愿复试工作结束后对外发布。

(五)考生交复试反馈单

复试结束后,考生本人将复试反馈单交到拟录取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取调档函、办理离校登记等手续。

重要提醒:考生交复试反馈单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自负。

(六)调档或签订定向合同

按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就业类型(及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确保复试后能顺利录取,考生可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将合同原件于办理离校手续(交复试反馈单)时交各培养单位。

2.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档案须包含所有时期的完整个人材料(党员须含党员档案材料,并与人事档案共同邮寄),于731前以机要或EMS形式寄送,不接收本人自行递交档案。

重要提醒:若因考生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定向合同或调取考生档案,学校将自动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其他

(一)推免生、七年制转段学生均已完成拟录取工作,不需参加任何复试流程。

(二)我校不接收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中医专业学位。若考生隐瞒不报,一旦发现,无论在录取任何阶段,均将取消录取资格。若录取后因此无法完成学业的,一切责任考生自负。

(三)考生复试期间安全注意事项:

考生在复试报到前请上网查询我校及相关培养单位复试相关安排、地理位置、交通路线等,提前熟悉环境。

考生不要听信任何私人帮忙代缴费用或陌生人以任何借口收费等行为,以防上当受骗,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考生须注意交通安全,外出时要选择正规的交通工具。考生在复试期间如需要住宿酒店,应选择安全环境较好的酒店入住。

(四)我校硕士生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发出,具体事宜将网上通知,请注意上网查询。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查看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cqmu.edu.cn/和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cqmu.edu.cn/相关信息,请考生以上述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我校各培养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及官网将随后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本网站。

 

 

 

 

 

 

 

 

 

 

 

 

附件1

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研究生复试

体检注意事项

 

一、    体检地点:重庆医科大学医务室(袁家岗校区中门旁)。

二、    体检时间:2019327-29,

每天7:301300,放射 7:30-1630

327日:重庆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  

328日:考生编号后四位 0001-3436 

329日:考生编号后四位 3440-6134

请考生按以上时间参加体检。

三、    体检费:110/人。凭缴费收据领体检表。

四、    每位同学的体检表和检验报告单右上角编号,必须相同。

五、    检验报告单填写:姓名、年龄、性别。

六、    学生必须将近期1-2寸免冠彩照1张贴在体检表上。

   体检表填写从姓名一直到家族史。

   工作单位:填写正在就读的学校。

七、    查肝功要求空腹,为保证体检结果准确,体检前1天不要熬

     夜和酗酒。

八、    体检当日最好着宽松、休闲之衣物,以方便各种检查;勿穿

     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

九、    测矫正视力,学生自带眼镜。

十、    妊娠同学请在内科体检时告知妊娠的具体情况,不做X线摄

     影。

十一、     体检完成必须将表交回收表处。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康复医院

                                  2019322 


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研究生复试

体检项目及收费标准

 

2019级研究生复试体检工作即将进行,依照《重庆市医疗服务价格手册》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计生委20043月版标准,现将体格检查的项目及收费提供如下:

 

体检项目及收费(实收110/人)

检 查 项 目

收费代码

单价(元)

1

一般体检

20

2

数字化X线摄影

210102015

38.5

3

肝功能(8项)     血清谷丙转氨酶

250305007.02

7.5

 

                  血清谷草转氨酶

250305008.02

7.5

 

                  血清碱性磷酸酶

250305011.02

7.5

 

血清谷氨酰基转移酶

250305009.02

7.5

 

                  血清总蛋白

250301001

3.3

 

血清白蛋白

250301002

3.3

 

                  血清总胆红素

250305001.02

6.4

 

                  血清直接胆红素

250305002.02

6.4

4

静脉采血

120400002

3.4

 

真空采血管

120400002

0.62

合计111.92/

备注:

联系人:康复医院医护科:

          田老师      张老师      电话:68603280      

 

附件2

关于通过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

自助缴纳学杂费(复试费)的通知

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方便大家缴费,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财务处已开通“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自助缴纳学杂费(复试费)功能。对无现场领取发票需求的考生,建议采用微信公众号缴费方式。报到时可向资格审核人员展示微信付款记录进行报到。确需发票者,请到学校财务处现场缴费。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打开微信,选择“通讯录”->“公众号”->选择“+”号,然后输入“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进行关注。

二、打开“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选择“个人中心”->“我的信息”->输入登录账号(考生编号后10位)、登录密码(本人身份证后六位,如末位为字母,请小写输入)、验证码(如果验证码不清晰,可以点击验证码重新生成)->点击“确定”,系统显示“绑定成功,重新进入”,点击“确定”。

三、系统进入操作界面,选择“服务大厅”->“一卡通”->“自助缴费-学杂费”勾选缴费项目,点击“缴费”,付款即可。

查询过程中若显示“密码错误”,请联系财务处收费前台,联系电话:68486151(袁家岗校区)。

 

              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

              2019.3.22

附件3: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入学思想品德考核表.doc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2019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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