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广大考生:

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13]310号)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费标准为50元/人。考生须在综合考核前缴纳费用。具体事宜如下:

一、 缴费对象

重庆医科大学研招网公布的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须按规定要求缴纳综合考核费。

二、 缴费时间

2023年5月9日9:00-5月22日17:00。

三、 操作步骤

1.打开微信,选择“通讯录”→“公众号”→选择“+”号,然后输入“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进行关注。

2.打开“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大厅”→选择校外服务平台”→选择“其他缴费”在收费项目中选择“博士研究生复试费”。此时部门应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费金额为50元。

3.请准确填报缴费人个人信息,类型仅支持“个人”,不可进行选择,“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均为必填选项,确认支付前请检查所填信息是否准确,电子票据一经开出,缴费信息不得再进行修改或退票。

4.确认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立即支付”进行缴费。

5.完成缴费的学生将会在下月收到系统推送的电子票据信息。推送途径为手机短信与电子邮箱,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公众号”首页→“我的票据”→“我的票夹”进行票据查看,登录电子票夹的手机号应与缴费时所填手机号一致。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重庆医科大学财务处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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